本报讯 (记者 吕欣)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通报,对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表现突出的50个先进集体和100名先进个人予以表扬。其中,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被评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集体,播州区人民法院环境保护法庭负责人王莹被评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个人。
近年来,全市法院牢固树立现代环境资源司法理念,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依法惩治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等犯罪,加大环境权益保护力度,积极推进环境公益诉讼,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