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正安县人民法院仅用6个小时就成功调解一起因分割死亡赔偿金而引发的家庭纠纷案件。
据了解,原、被告双方是公媳关系。原告游某之子、被告蔡某之夫在外地务工期间因交通事故死亡,当时正值蔡某生育孩子期间,她便全权委托公公游某与相关部门协调处理赔偿事宜。达成调解协议后,保险公司便将全部赔偿款打在游某账户上,后因公媳双方未能就赔偿款分配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蔡某便将公公游某诉至正安县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法院承办人员及时到原、被告双方户籍地村委会及周围群众家里进行走访。经了解,蔡某的丈夫生前与前妻生育了一个女儿,与蔡某组成家庭后生育了两个女儿,现大女儿由公公婆婆负责照顾,而二女儿及三女儿由蔡某一人抚养。本次纠纷产生的根本原因是公公游某害怕儿媳拿到赔偿款后不抚养两个年幼的小孙女,才一直不愿将赔偿款拨给蔡某。
鉴于本案的特殊性,法院承办人员在向游某送达应诉通知书等诉讼文书时,并没有简单直接地告知其权利、义务,而是在耐心地听取游某丧子之痛和家庭不幸的诉说后,介绍有关的法律规定和法律知识,告知游某在本案中的法定义务以及在家庭中、道义上的责任,解除公媳之间的顾虑,化解双方的怨气。经过调解,原、被告双方对所得赔偿款的分配达成一致并全部兑现完成,蔡某遂向法庭撤回了诉讼。
(据《贵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