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杨义霞)近年来,务川自治县检察院、公安局认真履职,督促辖区酒店、宾馆、旅馆等认真执行国家相关法律和规定,守好未成年人入住旅店“安全门”,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后,公安部对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的安全保护义务作了规定,提出“五必须”要求,即:必须查验入住未成年人身份,并如实登记报送相关信息;必须询问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并记录备查;必须询问同住人员身份关系等情况,并记录备查;必须加强安全巡查和访客管理,预防针对未成年人的不法侵害;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可疑情况,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时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
记者在务川自治县一家酒店大厅看到“五必须”宣传海报。酒店服务员告诉记者:“县检察院、公安局把流程标准发给我们后,我们非常重视这项工作,组织了全员培训,要求大家必须掌握相关规定。”
为进一步压实住宿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务川自治县检察院联合务川自治县公安局结合实际,于近期组织开展“回头看”等专项检查,将落实“五必须”纳入旅店业日常检查的重点内容,以查促管,实现对未成年人入住旅馆、宾馆、酒店的全流程闭环监管,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